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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宇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400-081-9588

手机:18617130698

传真:0755-36600266

网址:www.mingyudasz.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社区后亭地铁站D出口同方创意文化产业园6栋

1、加入“明宇达”代理的优势分析
一旦成为“明宇达智能”的一分子,代理商可以从明宇达智能经销体系基础上所取得的经验和实际工作中获益,包括:
(1)、高收益、低风险;
(2)、行业获利率高、成长性好;
(3)、国家政策的支持,信息产业部门的推广;
(4)、前景广阔,市场巨大;
(5)、分级管理,充分保证各级经销商的利益;
(6)、强大的设计、生产能力,强健的技术支持;
(7)、统一有效的宣传和广告支持;
(8)、独到的市场管理,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

2、发展代理商的“十项基本原则”
(1)、谨慎性原则
我们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在发展代理商的工作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切忌不可草率行事。
(2)、低风险原则
我们要和代理商共担风险。我们将当地区域市场交给代理商,代理商要存一定数量的货品,金额根据代理商所在区域具体级别确定。
(3)、区域性原则
每家代理商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营销工作,原则上以市(区)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Z小单位。
(4)、价格统一指导原则
公司给定全国的统一指导价,代理商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销售。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总结制度。年终按照公司规定对核心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本公司对代理商的工作采取积极的态度配合其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不能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代理商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9)、双方共赢原则
我们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要让代理商有利可图。
(10)、长期性原则
发展代理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与代理商的合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而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产品的营销工作。

3、代理(经销)商申请办法
如果您想成为“明宇达智能”代理(经销)商,请确认贵公司有能力完成年销售Z低限额后,向总公司提出代理申请。

4、年度销售额和保证金的规定
总公司根据区域划分情况,给每个等级的代理商制定不同的级别标准。

5、培训计划
在和代理(经销)商签定代理(经销)合同后,总公司会对代理(经销)商提供全面的培训,使他们的技术更高、管理更强、服务更好、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具体内容为:
a、行业的走向
b、公司、产品概况
c、产品的相关技术以及工地实践培训
d、销售(推销)技巧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总公司不定期会对各地区代理商进行相关支持,公司也可以根据代理商的要求,合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代理商所在地举行各种大型的产品展示活动时,总公司视具体情况,派专人进行支持。
在产品的技术更新时,总公司会及时向代理商提供相关的技术产品资料,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培训。
总公司每年举行一至两次经商大会,主要议题是:交流营销经验和体会,表彰或奖励优秀代理(经销)商,强化协作对策,扩大共同市场和竞争制胜的建议,联谊活动等。

6、售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
(1)、售后服务由总公司和代理(经销)商合作进行,具体由当地的代理(经销)商实施;总公司给予代理商的代理价格,已经含有对代理商进行的售后服务的补偿;
(2)、在代理商经营明宇达产品时,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3)、总公司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固定在线为您服务。
(4)、总公司在接到售后服务电话后,48小时内给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7、广告支持
(1)总公司的广告策略
总公司对经销商提供Z大力度的广告支持,在广告诉求方式上只突出产品、宣传品牌、不突出总公司,以更好地保证经销商的利益;
(2)代理商广告策略
对代理商的广告,采取谁宣传谁受益的原则,宣传者可以印制自己的宣传手册(总公司统一设计),印上自己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独立参加展览会,独立在每个城市的交通台、电视台播放广告,或印制大幅海报、广告牌,由于代理制严格按照省市区域划分,基本上能保证经销商各自的回报利益。
(3)产品资料
总公司将定期向代理(经销)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宣传品和招贴画,代理商应将其摆放或张贴在公司的显著之处。如果代理(经销)商有特殊要求或者索取超过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代理商应当向总公司支付成本费用。
代理商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印制产品宣传资料(总公司统一设计),印上代理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达到Z好的宣传效果,保护自身利益。

8、市场管理
A、订单管理以及发货管理
(1)、总公司制定统一的订单,由代理商填写,总公司对代理商订单统一管理;
(2)、总公司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总公司接到订单后,确认货款到达公司指定帐户后,按照订单的发货日期发货;
(3)、总公司可以为代理商办理铁路、公路托运,到站为代理商填写的订单收件地址,但要收取运输费用;退货时,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代理商承担;
(4)、代理商订单订货数量一次性超过一定数额或有不规格型号的产品,应该提前通知总公司作好供货准备;
B、价格管理
(1)、在发展代理(经销)商的过程中,公司对潜在的代理商一般只提供渠道Z后一级代理商的代理价格和全国统一指导价格;
(2)、总公司根据市场的需要有权进行价格的调整,在产品价格进行新的调整时,总公司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各级代理商,由代理商自主发展的下一级代理(经销)商,由代理商自行通知:对于已经发出去的订单货物,不再享受价格调整;预定但没有发出的订单货物按照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3)、总公司有权制定产品的各级代理的全国统一指导价;各级代理(经销)商应该严格遵守总公司的价格政策,在进行产品的销售时,不能低于总公司规定的Z低市场保护价;
(4)、各级代理商的价格政策、市场Z低保护价、全国统一指导价直接由总公司制定。
C、客户信息管理
(1)、明宇达产品在出厂时,每套产品都设有专门的产品编号;
(2)、代理商在每销售一件产品时,都应该做好详细的记录;
(3)、代理商定期的将客户资料传到总公司存档。
D、代理商考核
(1)、总公司每年对代理商考核一次,考核指标包括年度销售量、价格保持率、和总公司合作程度,根据考核情况对代理商进行分级管理;
(2)、经总公司考核,代理商如果完成承诺的销售额,同时没有违反公司各项代理政策,可以继续享受该级别的代理政策,并且退还其保证金;如果业绩突出,销售额超出年销售额标准,公司给予返点奖励,具体参照下文表格;如果不能完成承诺的年销售任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各项代理制度,则视情况更换或缩减所属区域,甚至取消代理资格;
E、退出机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总公司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a、违背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和其他协议;
b、出现其他任何严重损害明宇达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c、连续三个月没有代理业绩;
d、出现恶意竞争和低价窜货行为;
e、泄露总公司机密以及伪造或销售伪造明宇达产品行为。
(2)、在代理合同执行期间,代理商预终止代理,必须向总公司提出申请,并将客户资料提交公司总部,经核查无误,总公司同意后,方可终止代理合同,并退回保证金;
(3)、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或疑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